14J924:木结构修建

发表时间: 2023-10-02 来源:新闻中心

  本图集适用于1. 3层及3层以下的轻型木结构修建、胶合木结构修建和原木结构修建;不超越7层的木结构组合修建(其间木结构部分不超越3层,且应设置在修建上部);多层民用修建顶层板屋盖系统(含平屋面改坡屋面屋盖系统);修建高度不大于18m的住所修建、修建高度不大于24m的工作修建和丁戊类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以及房间面积不超越100m2、高度不超越54m的一般住所和高度为50m以下的工作楼的房间隔墙。

  2. 修建类型为寓居修建、小型公共修建,包含校园、商铺、敬老院、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旅馆、度假村等,以及景象修建。

  3. 本图集可作为现代木结构规划、施工的参阅图集,也可作为现代木结构修建科研和教育的参阅资料。

  图集内容为轻型木结构修建房子系统及其修建结构、胶合木结构修建房子系统及其修建结构、原木结构修建房子系统及其修建结构,以及木结构修建工程做法。其间的修建结构为修建勒脚、表里墙体、门窗洞口、楼地上、屋面、挑檐、楼梯等修建部位及部件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