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养老院因为吸烟产生火灾导致一人逝世女负责人被抓判刑

发表时间: 2024-01-03 来源:行业新闻

  事发浙江省嵊州市,时年57岁女子小丽(化名),作为养老院的负责人,组织收纳人员寓居在没有消防设施的杂物房内,男人王某在房间吸烟时,不小心引发火灾,形成一人逝世。过后,小丽被抓获归案。2022年2月15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严重职责事端案的起诉书,复原了这起案子产生的全过程。

  女子小丽,汉族,初中文化,嵊州市某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嵊州市。小丽因涉嫌犯严重职责事端罪,被依法履行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小丽租借嵊州市甘霖镇某某村部分高楼,运营养老服务组织,营业执照为嵊州市某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小丽在运营养老院期间,组织收纳人员张某、王某等人,寓居在并没有依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相关消防设施的杂物房内。案发当日清晨1点左右,王某在该高高楼间内吸烟引发火灾,致使在该高楼内寓居的张某逝世。经确定,小丽对事端负有全面职责。

  案发后,小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小丽补偿被害人家族人民币9万元,并取得体谅。

  法院审理此案以为,小丽作为嵊州市某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运营养老组织的过程中,违背有关安全办理的规则,致使产生火灾,形成一人逝世的严重伤亡事端,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职责事端罪,应依法惩办。小丽违法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是自首,已补偿被害人近亲属并取得体谅,又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以从轻处分。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丽犯严重职责事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