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藏资源法》、《矿藏资源挖掘挂号处理办法》第七条:“采矿权人逾期不处理连续挂号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用期内或许有用期届满,停办、封闭矿山的,应当自决议停办或许封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请求处理采矿许可证刊出挂号手续”;《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藏资源挖掘批阅挂号处理有关事项的告诉》第二十二条:“挂号处理机关应及时清洗收拾过期采矿权,对采矿许可证有用期届满前未按要求请求连续挂号的,由挂号处理机关归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向社会公告”的规则。经我局会审研究决议对采矿许可证日内到我局处理采矿权刊出挂号相关手续,在规则期限内未前来处理的,我局将依法直接予以刊出,并请采矿权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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